关于征求《中山市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职责分工及工作方式》意见的函

中人调组字〔2015〕2号

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各有关成员单位:

为共同做好我市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职责分工及其办公室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的通知》(粤人调组字〔20152)精神,协调小组起草了《中山市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职责分工及工作方式》(征求意见稿)。请各成员单位结合职能分工提出修改意见,于330日前书面反馈。逾期未作反馈视为无意见。

附件:1、《中山市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

  小组职责分工及工作方式》(征求意见稿)

2、《关于印发〈广东省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

  查工作协调小组职责分工及其办公室组织机构

  与工作职责〉的通知》(粤人调组字〔20152

 

 

                                          中山市2015年全国1%人口

                                           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

                                     2015323

 

 

附件1

中山市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

协调小组职责分工及工作方式

(征求意见稿)

 

  中山市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主要职责是研究决定全市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重大事项;协调和落实调查相关政策;组织实施中山市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由协调小组办公室承担。

  一、职责分工

  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和省情省力调查,不仅需要广大群众的配合和支持,同时也与许多政府部门关系密切,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及时研究解决调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全省的调查任务顺利完成。按照职能划分,各部门具体分工如下:

  市统计局负责调查的组织实施和日常业务工作,督促落实协调小组议定事项。

  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做好调查结果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编制实施的衔接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提供各镇区村、居委会(社区)的户籍人口、暂住人口等资料,并指导各镇区公安机关协助做好现场登记工作。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提供新生儿以及人口计生信息资料,做好查准出生人口方面的协调配合工作。

  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做好宣传以及新闻媒体的组织协调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按规定做好中山市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经费的协调保障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提供行政区划及村、居委会(社区)死亡人口火化信息,做好调查区域划分和死亡人口登记的协调配合工作。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提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和户口寄挂信息资料,协助做好流动就业人员的调查登记工作。

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负责提供流动人口和出租屋基本资料,做好调查摸底、现场登记阶段的配合协助工作。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对个体工商户的宣传动员工作。

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提供各级各类在校学生相关资料;协助做好各级各类在校学生的宣传动员;配合做好各大专院校在校学生的调查登记工作。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配合做好少数民族人口的调查登记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提供居民住房的有关信息资料;协调配合房屋调查的相关工作;组织协调物业管理公司提供业主信息基础资料并协助调查员上门入户登记。

  二、工作方式

  (一)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协调小组会议,研究决定中山市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重大问题。

  (二)中山市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日常工作问题由协调小组办公室处理。

  (三)协调小组重要文件经征求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意见后印发。协调小组文件由协调小组负责人签发,一般性工作文件由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人签发。

  (四)中山市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涉及有关政策等重大问题需要协调的,由协调小组办公室牵头,与有关部门协商提出意见后,报协调小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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