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人调组字〔2015〕1号
市1%人口抽样调查各有关成员单位、各镇区统计办:
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中府办〔2015〕5号)精神,中山市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及办公室已经成立,其印章自发文之日起启用。
印模:
中山市2015年全国1%人口
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
2015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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