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山市农业普查 > 文件通知

转发省农普办《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审核验收评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火炬区农普办,各镇(区)农普办:

  现将广东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审核验收评估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镇区按照文件要求,强化数据审核,按时完成PDA数据采集和上报工作。

 

 

  中山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10日

 

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审核验收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农业普查办公室:

  目前,我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现场登记工作进入最后的数据采集和审核验收攻坚阶段。为了按时完成普查工作任务,确保普查数据质量,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普查数据质量的重要性

  普查数据的质量是农业普查的生命线,各地要充分认识抓好农业普查数据质量的重要性,把提高普查数据质量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来抓,立即组织力量,指定专人负责,上下一致全力推进农普数据质量审核、验收和评估工作。

  二、强化普查数据审核

  按照《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要求,各级普查机构要组织安排人员,登陆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处理系统,严格审核条件,实行每天批量审核检查,对已经上报的农户普查表(601表)、规模农业经营户普查表(602表)、农业经营单位普查表(603表)数据开展审核工作,对检查出的差错情况,要做好差错分区域、归类情况分析,尽快将差错情况反馈到基层进行核实,在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处理系统上如实修正差错数据。

  三、严把质量验收关

  各地要按照农普数据处理方案的要求,采取分级负责制和层层把关的做法,省、市、县、乡(镇)四级要每天开展农普数据的批量验收工作。对验收不合格的地区和数据,要立即反馈并督导基层做好有关问题的查询和修改,杜绝未经审核直接通过验收现象的发生。

  四、抓紧完成PDA数据采集和上报

  按照普查方案要求,农普现场登记在于2017年3月底前完成,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处理系统在2017年3月31日以后,将不再接收PDA采集数据,并同时停止数据审核验收工作。为按时、按质、按量完成PDA数据采集、审核和验收工作,各地要在3月20日前完成所有PDA数据的上报工作,3月25日前在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处理系统上完成所有PDA采集数据的审核和验收工作。

  五、认真开展快速汇总和数据评估工作

  各地在农普数据审核、修正、验收合格后,利用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处理系统,对普查的主要数据进行简易汇总,并对简易汇总的数据全面开展评估分析,通过与年报数据、二农普数据、有关部门数据进行比较,评估三农普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六、依法依规开展数据审核验收评估工作

  各地要依法依规,按照普查方案和数据处理程序的规定,开展农普数据审核、修正和验收评估工作,杜绝未经核实随意修改普查数据的违规现象。

  

 

广东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9日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