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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普查现场登记工作的通知

火炬区农业普查办公室,各镇(区)农业普查办公室:

  农业普查现场登记工作开展以来,各镇区按照省、市农普办有关工作要求,有序推进现场登记工作,总体进展顺利。但是近期省、市检查组督导检查中发现,各镇区存在进度不平衡、普查项目漏报错填等问题(问题清单参见附件)。为深入贯彻落实好省检查组反馈的工作意见和雷岳龙副市长提出的工作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农业普查现场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督导检查力度

  各镇区要继续派出督导检查工作组,对登记进度缓慢、工作不力和问题较多的普查区进行督导检查,督促普查区加大组织实施力度,指导解决现场登记中存在的问题,加快入户登记工作进度,确保普查登记100%入户、普查方案执行到位、普查数据真实可靠。

  二、采取措施切实提高普查数据质量

  (一)有针对性地开展“两员”再培训。省市检查中发现登记中不少问题是由于普查员责任心不强、业务不熟练或询问技巧不够造成的。为此,各镇区务必对上述普查员进行再培训,从加强普查员及指导员责任心入手,使他们充分理解普查方案,熟练掌握PDA操作,切实提高业务能力。

  (二)加强数据上报前的复核工作。普查指导员要切实担负起责任,带领普查员对当天采集的数据进行复核,按普查方案要求和《普查表审核要点》加强数据审核工作,特别要严格审核家庭基本情况、耕地和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畜禽存栏和出栏等重要指标数据和出现的奇异值,经核实无误、审核通过后才能上传数据处理平台。

  (三)加强普查数据在线检查和审核。各镇区农普办务必加强对平台数据的在线检查和审核,检查指标数据的平衡关系和逻辑关系、数据奇异值和指标统计单位、口径和范围的一致性,将发现的差错和问题反馈给普查员核实,修订。对发现存在影响普查结果的系统性差错和问题较多的普查小区,必须二次入户登记,据实更正。

  (四)立即开展普查数据质量复查工作。各镇区农普办要按照《关于认真做好中山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现场登记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现场登记质量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专人立即开展普查数据质量复查工作,并记录在案,对复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

  三、确保依法依规开展农业普查

  各镇区农普办要严格按照《转发<广东省农普办关于依法开展农业普查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的通知>》要求,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和规范意识,确保依法普查、据实普查。

  附件:农业普查现场登记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清单

  

  

  

  中山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6日

 

 

附件下载:中农普办字〔2017〕15号(附件)农业普查现场登记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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