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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现场登记数据质量抽查工作的通知

火炬开发区农普办,各镇(区)农普办: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现场登记数据质量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现场登记数据质量抽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抽查时间安排

  从现在开始到3月15日,各镇(区)要认真组织农普办业务骨干,深入普查区和农户,开展"三农普"现场登记数据质量全面抽查工作。

  二、抽查工作任

  (一)镇(区)农普办在所辖的每个普查区中抽取1/10的普查小区(不足10个普查小区的普查区,也应抽取1个)进行复查。

  (二)市级农普办抽取1/3的镇区,每个镇(区)各抽取1个普查小区进行复查。

  (三)镇村普查表质量抽查工作另行通知。

  三、抽查重点内容

  (一)所有应登记的农户、规模农业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是否遗漏或重复;农户、规模农业经营户是否分类准确;有多处地块或农业经营场所的普查对象,其地块或农业经营场所是否遗漏或重复;经营者不在本普查区居住的地块或农业经营场所,在其他普查区是否登记。

  (二)应登记的住户成员是否遗漏,是否错填非本户住户成员。

  (三)普查小区内农户、规模农业经营户;普查区内农业经营单位编码是否重复。

  (四)农业用地与流转、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主要畜禽存栏、水产品养殖面积等主要农业生产经营情况的登记是否准确。

  (五)PDA采集数据是否有漏项,表内平衡关系和逻辑关系是否审核通过。

  (六)普查登记结果是否得到普查对象确认。

  (七)对使用纸质普查表入户登记的地区,重点进行PDA采集的数据与纸质普查表一致性审核。

  四、抽查方式

  对抽取的每个普查小区和普查对象要采取询问、现场核实和逻辑审核的方式进行复查。

  (一)询问。一是询问了解普查指导员检查指导登记工作,有无全面检查各小区登记质量情况,有无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等采取侧面检查;二是从村干部和农户交谈中,了解普查员上门情况。

  (二)现场核实。一是抽取3户(其中规模户和单位户各一个)调查户上门重新核实,检查是否有上门登记,登记表内容是否真实,填报项目是否遗漏,自产自用的农产品有无遗漏等;二是审核现场登记的普查表质量,有无习惯性的系列差错,登记的同项指标有无数据一致问题,普查表被访人签名是否本人手签等。

  (三)逻辑审核。现场检查PDA数据是否现场采集,是否逻辑审核通过,数据采集和核实修订数据是否有违法现象。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普查现场登记数据质量事关整个普查工作质量,各镇(区)必须高度重视普查现场登记数据质量,认真做好现场登记数据质量抽查工作。要围绕普查登记质量的核心问题,突出重点地区,抓住薄弱环节,针对发现问题,全面指导现场登记的复查工作。各镇(区)要加强领导,组织开展本镇(区)现场登记数据质量的抽查工作,认真听取普查区开展工作的汇报,做好抽查情况的反馈,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二)做好记录。各镇(区)在检查过程中要记录抽查户数基本情况,统计检查差错情况,认真填报检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三)及时总结。各镇(区)要及时收集本镇区开展质量抽查工作情况,根据抽查汇总结果形成质量抽查工作报告。抽查报告及检查统计表于3月15日前报市农普办邮箱。

  

  

  

  中山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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