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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问题解答(三)

一、普查对象

1、合租渔船的渔民普查对象如何确定?

答:有注册登记为合作社的以未注册单位登记单位表;没有合作社登记的以注册的渔民为主,如果达到规模户的作为规模户登记,其余合伙渔民作为普通户登记。

2、普查方案中规模户处理方法中提到:某户在普查年度内不符合规模户标准,但在普查点前后完成了规模扩张,虽然没有实际经营也登记为规模户,如何理解?

答:以扩张的经营条件和生产能力达到规模户为标准把握。

3、村里有百来亩地,全部分给几千个农户,每个农户可能只有0.04的地。请问这种情况该如何普查?

答:只要有确权土地的,不论面积多少一律作为普查对象。

4、农户有注册为个体农业经营户,是否作为农业经营单位登记?

答:如果符合法人农业经营单位的五个条件或未注册单位四个条件的就作为单位登记,否则一律作为农户登记。

 

二、农户、规模户和单位普查表

5、普查登记时农户的编号能否断码?

答:不能断码,必须按照小区内农户和规模户整体连续编码。

6、合租渔船登记在哪户?合伙人的普查表如何登记?

答:渔船登记在注册的合作社或船主户;其经营收支分别按照合作社整体,或合伙渔民股份分摊计算。非船主的合伙人在H400登记1.是,H405H406不填写。

7、在非农业用地上耕种的如何登记?

答:不作为耕地登记,只填报播种面积。

8G651G655D651D655填报是否不包括农林牧渔服务业?

答:对。

9、盐田是否属于耕地类型?

答:盐田属于工业的,不属于农业范畴。

10、土地整理在国民经济行业划分代码属于什么?是不是农业服务业?

    答:根据国民经济分类代码归入其他农业服务业(0519代码)

11、村里的耕地部分已经硬底化或建了房子,但没有调整为非耕地,如何填报?

答:仍视为确权耕地,并在改变用途减少耕地填报。

12、委托别人代耕的农作物播种面积由谁登记?

答:由耕种的农户登记。

 

三、村镇普查表

13、行政村普查表C113村人均分红以哪些人来平均?

答:按照2016年底村民的户籍人口计算。

14、村委会下有5个村民小组,村委会没有分红,其中3个村民小组有分红、2个村民小组没分红,这种情况是只计算有分红那几个村民小组的平均,还是将几个有分红的村民小组拿出来全村委会平均呢?

答:仅填报行政村委会的分红。

15、村委和小组都有分红,C113如何计算?

答:以村委会分红计算,不含村小组分红部分。

16、普查员手册中的附件2《普查用特色种养品种目录》如何使用?

答:此目录仅限于在村表填写时使用。

 

四、其他问题

17、农户普查表的H0802否时,方案有跳转项,但下发表格取消,应按那个为准?

答:按照下发表格为准,这个修订与PDA操作一致。

18、普查员手册73页的例9,其中“红薯”的代码是“182”,“菠菜”的代码是“236”,这两个代码不对。应按照目录中代码改为“117”和“202”。

 

五、关于PDA使用问题的说明

19、一个小区只能使用一台PDA录入数据,不允许多台PDA处理一个小区数据。

20PDA设计增加的内容。主要是用于实际耕地面积、播种面积、实际经营林地面积和实际经营牧草地面积的填报时,对不符合逻辑审核关系的核实情况选择填报。具体使用说明参照《普查员手册》移动终端采集系统操作说明第四点——特殊情况的处理(手册P187-189)。

1)农户表H071、规模户表G071和单位表D071后面增加“实际耕地面积核实情况”项目。

H801G801D801)实际耕地面积核实情况

1

计算误差(超过-0.05

2

撂荒

3

委托他人代耕

 

 

 

 

2)农户表H103、规模户表G103和单位表D103的表格后面增加“播种面积核实情况”项目。

H802G802D802)播种面积核实情况

1

种植在非耕地

2

复种在4次以上

3

年末耕地流出

 

3)农户表H204指标、规模户表G209和单位表D209的表格后面增加“经营林地面积核实情况”项目。

H803G803D803经营林地面面积核实情况

1

计算误差(超过-0.05

2

撂荒

3

委托他人代种

4

用于除林业外的其他农业

5

用于非农业

 

    4)农户表H324、规模户表G324和单位表D324的指标后面增加“经营牧草地面积核实情况”项目。

H804G804D804经营牧草地面面积核实情况

1

计算误差(超过-0.05

2

撂荒

3

委托他人代种

4

用于除畜牧业外的其他农业

5

用于非农业

 
 
 
 
                                                                                                          广东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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